七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保护环境,防治污染,促进制药、石油化学等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。涵盖发酵类、化学合成类、提取类、中药类、生物工程类、混装制剂类六大制药细分领域以及石油化工领域。现对以上7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。
七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开征求意见,标志着我国工业废水治理进入精细化、高标准的新阶段。对于盘古环保等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而言,这既是挑战,更是机遇。在千亿级工业废水处理市场的蓝海中,谁能在技术创新和应用落地方面率先突破,谁就能在绿色发展的浪潮中占据先机。
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,可查阅附件。意见征求截止日期:2026年6月20日。
联系人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,刘琰,13810784150,liuyan@craes.org.cn
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,程瀚洋,(010)65645465,sslysc@mee.gov.cn
附件:1.征求意见名单;
3.《石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;
5.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;
7.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;
9.《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;
11.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;
13.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;
15.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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